第十四条 外国合同者在执行石油合同从事开发、生产作业过程中,必须及时地、准确地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报告石油作业情况。(四)铁路、水路部门党委应积极领导和组织完成军事交通任务。
接受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审批直接管理的高等专科学校所属专业的增设和撤销。第五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部队人员在办理征兵工作时,应当严格执行征兵命令,确保新兵质量。
学校开展勤工俭学,不要搞纯商业经营。劳动保险基金会计制度,由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之。
(五)根据旅游需要和接待条件制订年度接待计划,按隶属关系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,有组织地开展旅游。 重要的统计报表,应报请国务院批准下达。
没有得到许可,不得飞入或者飞出国界。任何人、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占用或串换,已经占用的应尽量退还给学校。